108學年度申請轉系注意事項說明
2019/03/26
        

本系申請轉系注意事項:
 

日期 事項 備註
6/17(一)~7/05(五) 繳交申請表

須附轉系理由說明書(格式不拘,A4大小),逾時恕不受理(請留意)

7/08(一)~7/11(四) 審查小組成員:系主任及導師

 

 

7/12(五)~7/18(四) 領回申請表

 

 

 




主 旨:公告本校108學年度學士班學生申請轉系時程及注意事項,請查照。

依 據:國立成功大學學生申請轉系辦法(附件一)。

公告事項:

一、 申請表格:自教務處註冊組/轉系、輔系雙主修專區自行下載 (附件 ) 、 (附件三)

二、一般生及陸生 申請日期:自108年7月16日至7月19日止,逾期概不受理。

enlightened 外國學生、僑生及身心功能障礙學生依「學生申請轉系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者,請於4月30日前將轉系申請表(附件三)送交轉入系所審查後,由系所統一於6月8日前送註冊組。

三、各學系轉系條件參閱註冊組網頁/轉系、輔系雙主修專區或逕洽各學系,有關各學系轉系條件一覽表所列可轉入名額係依本校學生申請轉系辦法第二條規定,略以:「核准轉系生轉入年級名額(含不分系學生選系分發名額),以不超過該學系一年級原核定新生名額連同教育部分發僑生名額加二成為限。」前項規定名額僅供參考,實際轉入名額依各學系開會審查後決定。

四、陸生申請轉系以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度得招收陸生之學系為限(招收學系請洽詢僑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