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2學期 A9通識課程選課程意事項
2017/02/13
        

通識教育中心再次宣導~

  1. 104學年度(含)前之入學生適用通識舊制,通識總學分數為32學分,核心通識「公民與歷史」及「哲學與藝術」各須修習4學分。

 

  1. 課程查詢系統A9通識課程之備註欄皆已註明「104學年度(含)以前入學生為核心通識公民與歷史或哲學與藝術」等提醒字樣。

 

  1. 因校方畢業預審系統或成績查詢系統尚未修改完成,因學生畢業學分由系辦審核,若應屆畢業生欲確認通識學分數,請直接與所屬系辦或通識中心確認,謝謝!

 

  1. 尚缺學分者請於第二、第三階段上網選課,應屆畢業生於選課階段結束後,若仍尚缺學分請於特殊因素階段3/8~3/10攜帶學生證至通識中心洽詢(請參考附件)。

 

通識教育中心敬上